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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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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停止为输瑞士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温馨提示 |
发布者:water0755 发布时间:2014/7/21 16:53:41 阅读:3578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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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相关企业:
《中国-瑞士自由贸易协定》(下简称协定)已于2014年7月1日起生效,我输瑞士货物现可凭中国-瑞士自贸区原产地证书或原产地声明在瑞士海关享受关税优惠待遇。根据瑞士驻华使馆提供的信息,瑞方于7月1日起不再接受我国签发的普惠制原产地证书。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相关要求,即日起,我局将停止为输瑞士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,请企业根据协定原产地规则申办中国-瑞士自贸区原产地证书。
深圳局产地证处
2014年7月16日 | 转载:http://www.szciq.gov.cn/n001/ShowArticle.aspx?id=19044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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